项目名称:四极杆-飞行时间串联液质联用仪等分析仪器购置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4-BJ1001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4196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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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42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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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一批 | |||
采购用途:自用 |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四极杆-飞行时间串联液质联用仪等分析仪器购置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四极杆-飞行时间串联液质联用仪 | 1台 | 须提供制造商授权 |
2 | 液相色谱仪 | 1台 | 须提供制造商授权 |
3 | 离子色谱仪 | 1台 | 须提供制造商授权 |
4 | 氮气发生器 | 2台 | 须提供制造商授权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本项目预算金额587.59万元 (批复编号:XM-0000178305131230001) |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清单中设备所需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近三年(2011年至今)类似相关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 |||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2014 年 | |||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2室)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姚锐 | |||
联系方式:010-63942300 | |||
传真:010-63978100 |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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